胡和平强调,要严格执行新修订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《条例》,严守生态保护红线,严控建设开发范围,严厉打击乱砍乱伐、私采滥挖、乱排乱放等行为,坚决遏制秦岭生态环境破坏现象。要突出秦岭违规建筑治理这个重点,细化工作方案,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,逐一排查各类建设项目,依法依规、动真碰硬抓好整改。要坚持举一反三、彻底治理,开展覆盖秦岭全域的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和整治行动,持续抓好受损生态环境修复,加快还清生态环境历史旧账。
胡和平要求,要加大普法力度,引导干部群众强化秦岭保护意识,督促市县各级抓紧制定具体保护措施,在全社会营造共同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。要加强组织领导,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“党政同责”“一岗双责”,严肃追究问责各类违纪违法和“不作为、慢作为、乱作为”等问题。西安市和省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,主动履职尽责,加强督促检查,强化协作配合,进一步形成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工作合力。